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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将对农村20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保险兜底保障

    信息发布者:海红果
    2017-06-27 16:54:49   转载

    近日,从省人社领域改革推进会上了解到,我省起草了《关于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帮扶实施方案》,将对全省农村20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兜底。


      通过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使农村贫困人口医保目录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95%。



      个人自付费用实行“131”封顶保障,农村贫困人员在县城内、市级、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年度自付费用(目录内外合计)封顶线分别为1000元、3000元、10000元。封顶线以上个人自付目录外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当地现行低保标准给予缴费补助。


      对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大病关怀救助每人5000元;对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全覆盖。



      对无能力承担自付封顶线内费用的特殊困难户,由市、县政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帮助解决。目前,我省已基本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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